吉農辦機發〔2022〕35號
各有關企業:
我省在組織專家對2022年第一批企業自主投檔產品審核過程中,發現部分企業的產品涉嫌存在違規投檔行為。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等文件要求,經研究,擬對部分企業及其產品作出處理(詳見附件),并對涉嫌違規投檔企業進行約談。
根據近期疫情防控要求,本次約談采取書面的方式。請相關企業對擬處理意見作出書面答復,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將蓋章掃描件發送到jlsnjj@163.com。我廳根據書面答復意見,依照《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等相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逾期不予答復者,視為同意擬處理意見。
聯系電話:0431-87974104。
附件:吉林省2022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投檔涉嫌違規企業擬處理意見表
吉林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11月21日
吉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對2022年第一批農機補貼涉嫌違規投檔有關企業進行約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