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農機發〔2022〕12號
各市(州)農業農村局、長春新區農委、梅河口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為認真總結今年保護性耕作工作成效,提前謀劃推動2023年保護性耕作行動計劃各項任務實施,進一步強化實施質量和實施規范性,現就近期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任務落實。2022年9月29日,吉林省農業農村廳下發了《關于預下達2023年保護性耕作任務面積的通知》(吉農辦機發〔2022〕27號),已提前預下達了2023年度全省各項目縣任務面積。各地要立足早謀劃、早準備、早啟動,在秋季收獲后提前將明年的任務面積逐級分解,抓緊落實具體地塊和實施主體,引導機手與農戶、地塊精準對接,提前簽訂作業合同,確保每塊實施地塊“有機可用”。
二、加強信息化監測。按照農業農村部農機化司《2023年東北黑土地保護性耕作行動計劃技術指引》(農機科〔2022〕117號)文件要求,各地要加快安裝保護性耕作信息化作業遠程電子監測終端設備,實現保護性耕作作業遠程電子監測全覆蓋,將監測數據作為保護性耕作作業補助核實驗收判定的主要依據,進一步提升信息化作業監測設備判定標準的一致性和核驗工作的高效性,實現作業監測設備全部接入全省統一作業監測平臺(吉林省農業機械化智慧云平臺),統一作業效果判定算法,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有效防范和化解作業面積核查難、質量監測難、補助資金發放風險大等隱患和問題。
三、加強技術指導。各地要依托省級專家指導組和一線鄉土專家,深入基層開展巡回指導,幫助實施主體解決實施過程中存在的技術問題,尤其是要指導實施主體在“多覆蓋”的原則下,因地制宜選定最適宜的秸稈覆蓋還田方式,留住田間秸稈,避免秸稈過度打包離田或焚燒現象發生,為明年高質量實施保護性耕作創造有利條件。
四、加強政策宣講。各地要采取各種有效形式,加大保護性耕作政策和實施效果、典型事跡宣傳,讓廣大基層干部和農業經營主體充分了解保護性耕作扶持政策,認識保護性耕作技術的優點好處,進一步提高應用保護性耕作技術的積極性,推動保護性耕作任務面積落實到位。
五、加強基地監測點管理。高標準應用基地是高質量規范實施保護性耕作的重要陣地。各地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組織對基地實施效果情況開展一次全面檢查評估,對于實施質量不高、引領帶動效果不強的基地,要建立退出機制,及時清退一批不合格基地。要確保每個縣、鄉級高標準應用基地都有1個技術支撐單位,通過補助資金支持基地技術支撐單位開展技術指導、數據監測、對比試驗等工作。長期監測點建設要同縣、鄉級高標準應用基地有機結合,能夠有力支持技術支撐單位開展保護性耕作效果跟蹤監測,持續跟蹤分析土壤肥力、作物長勢、糧食產量、田間環境等變化情況,科學采集基礎數據,分析得出相關結論。
六、加強績效總結。按照《吉林省農業農村廳 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吉林省2022年保護性耕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吉農機發〔2022〕2 號)要求,各地要認真梳理總結今年實施情況,對照《吉林省2022年度保護性耕作實施情況績效自評表》(見附件3),逐項評定賦分,并為每項二級指標附上證明材料。請于11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報告(模板見附件1)和績效自評表及自評報告(模板見附件2),電子郵箱jlkjtg@163.com。
附件:1.XX縣(市、區)2022年保護性耕作總結報告(模板)
2.XX縣(市、區)2022年度保護性耕作實施情況績效自評報告(模板)
吉林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