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2〕8號
根據《吉林省農業農村廳 吉林省財政廳 吉林省商務廳關于印發<吉林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吉農機發〔2020〕31號)精神,有關市縣開展了農機報廢回收企業的備案申請、審核、公示等工作,現將第五批符合條件的農機報廢回收企業予以公布。
1.長春市雙榆報廢農業機械回收有限公司
2.松原市豐谷農資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吉林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9月19日